可销售、可上路,深圳立法支持L3+自动驾驶发展

7月5日,深圳人大网发布公告称,《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已于2022年6月23日通过,将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作为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该《条例》对智能网联汽车定义、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准入和登记、使用管理以及业界普遍关心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在定义上,本《条例》所称的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也即是常说的L3、L4和L5。